2012年11月2日 星期五

〈姊姊,我不怪你〉出版咯~

蹬蹬蹬~
等了好久,第三本少年勵志小說〈姊姊,我不怪你〉終於出版咯~
這本小說同樣在台灣出版 ^_^ 而且貨沒有賣到馬來西亞來~囧

由於是不同出版社,這家的小說封面的風格不太一樣,但很有動漫的感覺,好漂亮,喜歡喜歡!特別是小說兩個小主角(姊妹)都同時出現了。

筆名依然是張小語,呃,以後勵志小說的筆名,大概全都會用這個,因為很多人說這個名字比較容易記,而且比較好聽。(是嗎?是嗎?羞>/////<)

其實我本人非常喜歡這本小說,寫到最後好幾個情節時,自己都差點哭了~囧

呃,廢話不多說,先來介紹小說的內容吧~



小說名稱:〈姊姊,我不怪妳〉
作者:張小語
出版社:心田文化
出版日期:2012年11月05日
語言:繁體中文 ISBN:9789861975153
裝訂:平裝
網上試閱:http://www.iread.com.tw/iReadTryViewer/index.html?EAN=9789861975153

    因為她的過錯,造成了妹妹一輩子無法抹滅的傷痕,

  小小年紀的她將如何面對?
  人家都說世間上最難能可貴的,不是虛浮的誇讚與奉承,
  而是知錯能改、勇於承認錯誤的勇氣……

  比起永遠失去妳的傷痛,
  我更願意付出一切來交換……
  
  五年前,一場大火讓七歲的妍慈一夕間失去了父母和家園,唯一倖存的妹妹妍歡也因為受到灼傷而毀容,並失去了擅長繪畫的右手。

  在學校,妍慈是個品學兼優的模範生,然而只要一回到家裡,見到妹妹妍歡與收養她們的鳳姨有說有笑,妍慈卻無法控制心裡深深地挫折與罪惡感──因為,五年前的那場大火,始作俑者正是自己!妍慈一直把這個祕密藏在心裡,也對妍歡抱著愧疚,但是另一方面,妍慈又恥於讓人知道自己有個殘疾的妹妹,在外都不承認彼此是姊妹。

  直到某一日,一場突如其來的意外差點再次奪走妍歡的生命!妍慈這才終於驚覺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事物,當一切重新開始,她最想好好地先跟妹妹說聲:對不起……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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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出版社已经不在了,所以已经买不到书了啊!>.<



§內文試讀

第一章

「著火了!著火了啊!李家的屋子陷入火海了!」
「李兄一家還沒逃出來呀!大家快幫忙拿水桶滅火呀!」
「火勢太大了!快打電話給消防局和醫院的救護車!」
「等他們來到,屋子都燒光光了!我們得先衝進去救人呀!」
「快去拿棉被來!我們裹著濕棉被衝進屋裡,先把人救出來要緊啊……」

大人們驚慌的呼喝聲、紊亂的腳步聲此起彼落,劃破寂靜的深夜,也不停地敲擊李妍慈的心門。而一個年僅七歲的小女孩正淚流滿面、渾身發抖地躲在與屋子有段距離的狗屋裡。

抱著膝蓋、身子縮成一團,妍慈的左手緊緊捏住了一個火柴盒。那火柴盒被捏扁了,裡面的火柴也全被她手心的汗給弄濕了,甚至因過度用力而擰斷。

人們口中的「李兄」是妍慈的爸爸,「李家」也就是他們的家。
剛才,妍慈趁全家人進入夢鄉之際,偷偷拿了廚房裡的火柴和蠟燭,跑到後院點蠟燭玩火。

下午,她才剛見識過鄰家男孩林郁家表演「以手指滅蠟燭」的魔術。只見對方輕易地以拇指和食指,把點燃的蠟燭弄滅,不過他沒有喊痛,眉頭也沒皺一下,真的好厲害!

當時圍觀的孩子們都發出驚嘆聲,甚至拍手叫好,嚷著要郁家再表演一次。圍繞在讚美聲下的他,臉上虛榮的表情令妍慈超級不爽。

自小,她是鎮上的大姊大、孩子王,她要去東,孩子們從來不敢說要去西;她要他們爬椰樹和捉噁心的蟲子,他們不敢搖頭說不要。總之,他們很喜歡跟在她屁股後面攀山越嶺、爬樹涉水,足跡遍布整個小鎮,好不威風。

妍慈很享受那種被孩子們奉承的感覺,因此絕不允許別人滅她威風、搶走屬於她一個人的風采。她好勝、不認輸,林郁家能做到的事,她也可以呀!她絕不允許那個才搬來小鎮數日的林郁家搶走她的地位。

因此她極力克服內心的恐懼,有樣學樣地練習這門「特技」,心想這樣一來,改天她才能在大夥兒面前扳回面子。

妍慈家是以回收再循環物品為生的,院子裡堆滿了廢鐵、鋁罐、玻璃瓶、舊紙箱和舊報紙等,有點雜亂,尤以易燃物──紙箱和報紙居多。

住家的院子不大,那些容易被雨水打濕的東西就必須存放在屋簷下,所以舊報紙和紙箱被疊得好高、好高,就快跟天花板玩親親了。

妍慈在一疊跟自己差不多一樣高的舊報紙上面點了一根蠟燭,然後盯著它,等待勇氣在體內凝聚成形。做了無數次深呼吸後,她才伸出微微發抖的拇指和食指,輕輕捏住蠟燭上的火苗。

「啊!好燙!」指頭間突然傳來一陣被灼傷的痛,她整個人像觸電般跳了起來,一不小心卻把蠟燭給打翻了,底下的舊報紙也迅速起火燃燒。

向來怕火的妍慈一時間反應不過來,也忘了該撲滅眼前的火苗,結果報紙四周都堆滿了易燃物,火勢一發不可收拾,還越燒越猛。迎面而來的熱氣逼得她節節後退,完全不知所措。

當大火劈里啪啦地把天花板燒出一個大洞時,她渾身被害怕的感覺給籠罩了,馬上轉身逃走,一骨碌地躲進狗屋裡,跟看門狗小黃一起眼巴巴地看著家園被大火吞噬。

「嗚,別再燒了,別再燒了啊……」她以微弱的聲音,害怕地重複這句話。

她不停地哭喊、低泣,可惜火神沒聽見她的祈求和哭聲,大火反而燒得更旺了。

「李兄和李嫂沒了啊……」
「妍歡的臉和手被燒傷了,但還有氣息,我們要馬上把她送進醫院啊……」
「我們找不到妍慈,不知道她還活著嗎?這時間,她應該跟妍歡一起在房裡睡覺才對呀!」大夥兒大聲喊話。

「爸和媽……死了?他們被大火燒死了?妹妹也被燒傷了?請告訴我,這一切不是真的,只是一場噩夢、一場噩夢啊……嗚……我不知道大火可以把人給燒死的,我真的不知道啊!爸、媽,對不起,對不起呀……」妍慈在狗屋裡哭得崩潰了……

叮鈴鈴鈴……叮鈴鈴鈴……鬧鐘的聲響突然響起。
「啊!」妍慈不曉得自己是被鬧鐘尖銳的聲音給吵醒,還是被噩夢給嚇醒了。

跳起身,抹去臉上的汗水,她心跳得好快、好快,就快脫離它原來的位置。

夢裡的一切是那樣地真實,她眼角掛著淚,很明顯跟夢裡的自己在一起哭喊……不,那不是夢!而是確確實實發生在五年前的往事。那場「夢」,是要她一直惦記著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:是她親手毀了自己的家園和天倫之樂。

那噩夢纏了妍慈整整五年,每隔幾天就會闖入她的潛意識裡,要她飽受這個導致她們家遭遇巨變的慘事所折磨。

妍慈的父母在那場火災裡斷送了性命,妹妹李妍歡的右手肌肉組織嚴重燒傷,被迫切除,右臉頰上也留下一道難看的疤痕。

火災發生時,妍慈和妍歡分別是七歲和五歲。在妍慈為了與林郁家爭出風頭的虛榮心作祟下,妹妹被逼著承擔斷臂的痛楚和毀容的殘酷事實,父母也因此被火神奪走了性命。

妍慈母親唯一的妹妹燕姨在事後收留了她們姊妹兩人,把她們視為己出地撫養長大。

燕姨已經三十幾歲了,尚未嫁人,但妍慈不確定,她是否是因為被自己和妍歡給拖累了,所以遲遲未婚。五年來,妍慈一直不敢把自己當年點蠟燭玩火才造成火災的事實給說出來,因為她害怕自己被孩子們唾棄,抹殺了自己在他們心目中的崇高地位。

另一方面,她也擔心燕姨會怪罪她,畢竟她是引發了那場大火的罪魁禍首。要是妍歡知道真相,也一定會恨死她這個姊姊。

妍慈的心幾乎快被內疚感給磨光了,光看著燕姨和妍歡,就難過得想死,甚至不斷回想起那場奪走妍歡幸福童年和燕姨青春的火災。妍慈自覺愧對她們,所以刻意跟她們保持一定的距離,彼此感情非常疏遠。

也只有這樣,她們才不會發現火災背後的真相。
多年來,妍慈千方百計地避開妍歡和燕姨,盡量避免跟她們獨處,或一起在餐桌上吃飯、閒聊等。幸好,她們從沒發現妍慈這反常的舉止。

「妍慈,又做噩夢了?妳還好嗎?」燕姨大概聽見了妍慈剛才的叫喊聲,連忙趨前敲門。

妍慈曾經跟燕姨提起噩夢的事,一開始燕姨很緊張,馬上就帶外甥女去看心理醫生。

醫生說,小孩子經歷了慘痛的記憶,難免在心裡留下陰影,但長大後會自行痊癒。殊不知,妍慈是鑑於內疚感才無法忘懷過去。

一段時間後,燕姨見那些噩夢並未影響妍慈正常的生活,也漸漸習以為常,不再像當初那樣擔驚受怕,擔心那個噩夢會影響她的心智發展或成長。

「阿姨!我沒事啦!」妍慈回過神來,連忙回話。
「那妳快點準備上學吧,早餐和便當做好了,在餐桌上。」燕姨在門外說。

「好的,謝謝阿姨!」
房外恢復平靜,妍慈也鬆了一口氣。
燕姨七早八早便起身準備早餐,之後常會回房補眠一個小時。妍慈獨自吃過早餐後,會再步行上學。

妍歡跟姊姊不一樣,她在特殊兒童學校上學,比正常學校遲一個小時上課,晚半個小時放學。出事後,燕姨擔心妍歡遭受同學譏笑和欺凌,只好把她送入特殊兒童學校接受教育。

燕姨補完眠,妍歡也睡醒了。一起吃過早餐,燕姨把妍歡送去學校上學後,她才去工作。她白天在製衣廠踩針車,放工後接了一些釘鈕釦和絨毛娃娃眼睛的兼職來幫補家用。日子雖然不富裕,卻勉強過得去。

燕姨送完妍歡上學,將有一堆忙不完的工作,因此,妍歡放學後的接送工作便落到了妍慈肩上。

妍歡八歲那年,燕姨見她在課業上表現不俗,曾一度想要替她申請學校,卻遭到妍慈大力反對,因為妍慈不想要跟妹妹同校。

在擔心「不正常」的妍歡被同學欺負之餘,妍慈更擔心師生們發現自己有個身上帶著殘疾的妹妹,有損自己辛苦建立起來的完美形象。當然,妍慈沒告訴燕姨這個原因。

在多年的努力下,妍慈好不容易才贏得了校內優秀生和模範生的稱號,大家對她當然崇拜不已。五年前,她是小鎮上的孩子王;五年後,她是校內最優秀的學生,依舊是高高在上的李妍慈,她不允許他人摘走那頂至高無上的光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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