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2月28日 星期三

“逼”友

交筆友,是小學時代培養出來的興趣。可是,在資訊科技發達的今天,有幾人仍辛辛苦苦的提起原子筆寫字、買信封信箋和郵票,再跑到郵政局寄信?

現在只要一封郵件傳出去,對方就能立刻收到,無須花費一分錢。

雖然很懷念提筆寫信和交筆友的日子,但還是算了,寫EMAIL比較快啦! 


《“逼”友》

以前小時候,常聽起人家講“逼”友前,“逼”友後。還以為是什麼鬼意思,害我總是聽得一頭霧水。後來經過媽咪的一番解釋後才明白。原來是“筆”,而不是什麼“逼”友。哎!真傻!

如今筆友這個字眼對於我這交流廣闊的女孩來說,已是家常便飯了。因為我從小四開始(也就是清楚了筆的意思那一年),便以“xxx”這個筆名刊出一次“征友廣告”在學生報刊上。嘿!那時所收到的信件不計其數,四十幾封有過之而無不及。那時小小心靈的我可不懂得如何“搞定”那疊如小山丘的信。第一次收到那麼多信,就如那些藝人收到歌影迷的信一般,好得意哦!當時好在有我老姐幫我挑走一部份的負擔,現在還得感謝她呢!

目前呢?唉!連半個筆友的心都留不住。直到去年為止,可以說全部都飛起我!哼!太不像話了。還好去年年尾在報章上尋得幾位異性朋友,繼續我的交流生涯。目前我的筆友不筆多了,四位異性及六位同性,我可不是同性戀哦!寫同性的筆友並不算是一種罪過嘛!對嗎?

寫了六年的信,興趣仍有增無減。我也不知是什麼原因。不過有時功課多時也會感覺到寫信好像是裝在背囊上的一份壓力,好慘哦!開學後我便是中三學生了,將要面臨七號檢定考試。我有想過要暫時“飛”完我的筆友來專心過著啃書的日子。不過無論如何還是下不了手,因為我也嘗試過被人撇的心情嘛!更何況沒有了筆友我就好像沒有了滿足感。唉!現在的年輕人,要求真是多......(還好我沒有要求過要男朋友!)

有時我也會覺得與筆鬥嘴好快活的哦!就如與格林一樣(無所謂啦!反正是你的筆名,借用一下!)我第一封信以男人婆來形容自己,本以為這樣較有新鮮感,怎知他竟以這個字眼來踩我。死不認輸的我,當然是不會如此罷休,便開始策劃反攻的計劃。就這樣,從去年的十月開始,便一直鬥嘴到現在。(我還是第一次與筆友結為冤家的)我最動肝火的就是他常以小妹妹長,小妹妹短來稱呼我。我都已經這麼大了,被人聽見豈不是笑死?我本想以小弟弟來個敬他的,無奈他又大過我。唉!女孩子總是吃虧些的,粗魯一定就被人叫男人婆。

每當拉起我的抽屜時,人們通常都會被嚇得口張大大大的。嘿!知道為什麼嗎?因為裡面盡是那些信封啦!信紙啦!郵票啦!筆友的信件啦!......沒辦法啦!每當在街上看到一些漂亮或是價錢廉宜的信紙套時,我便會毫不考慮的瘋狂搶購,好貪心吧!有機會的話,不妨來我家見識見識,你也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獲!

總而言之,我的零用錢可以說全都花在筆友身上。唉!交筆友交到這種地步還有什麼可怨呢?要怨就怨那些發明筆的歷史人物,沒事找事!唉!筆友,筆友,認識你,真是,是......唉!不知要以什麼來形容......今生無悔啦!

於1996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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